教师职称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那么教师职称申报条件是什么呢?
一、申报条件
概述
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3、身心健康。
4、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三)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五)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特殊条件
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县(市)级以上同行的公认,并获得一次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
2.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示范课或观摩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3.受到市(厅)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公开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或因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
二、评审标准
思想品德标准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知识水平标准
系统掌握教育教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准确把握现代教育教学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学科课程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和最前沿的学术成果,善于吸收最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专业能力标准
具有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有创新性的改革;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学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能力及其他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具有很强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教学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业绩成果标准
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胜任中学各年级循环教学,教学业绩显著,教育艺术精湛,形成富有个性的教育教学风格;积极发挥推动本地区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作用,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有很高的威信;主持并承担完成本专业高层次的科研项目;德育工作有明显成效,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发展等方面起到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指导青年教师、培养骨干教师、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工作有较明显的成绩;公开发表或出版本专业的论文、论著,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
Copyright 2024 陕西星枫科技有限公司 陕ICP备18012436号 陕公网安备61011202000767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80号 EMAIL:1061941020@qq.com
ICP经营许可证:陕B2-20240222 人力资源证: 陕人服证字[2022]第0106003123号
Powered by PHPYun.